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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信用信息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3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信用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客观和准确,保护会员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信用信息的发布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用信息是指与校友会直接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 信用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信息发布者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信息发布的主体与程序:
要对发布内容、时间、形式等严格审核把关。信用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发布由校友会领导审定后,由秘书处依法发布。
第六条 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时间,由审定部门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发布形式可采用会议发布、文件发布、媒体发布、网上发布等形式。
第七条 校友会应当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 本制度由校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