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友会 /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信用信息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3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信用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客观和准确,保护会员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信用信息的发布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用信息是指与校友会直接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  信用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信息发布者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五条  信息发布的主体与程序:

要对发布内容、时间、形式等严格审核把关。信用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发布由校友会领导审定后,由秘书处依法发布。

第六条  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时间,由审定部门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发布形式可采用会议发布、文件发布、媒体发布、网上发布等形式。

第七条  校友会应当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  本制度由校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