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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鼓励校友(任职)企业回校招聘毕业生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展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服务校友(任职)企业人才需求,学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凝聚校友力量,实现学校事业、校友企业和学生就业创业的和谐发展,校企联动、多部门合力推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学生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联合制定鼓励校友(任职)企业回校招聘毕业生的工作方案。
校友企业认定范围
1. “校友企业”指由北京服装学院校友担任法人或作为主要合伙人的企业。
2. “校友任职企业”指北京服装学院校友出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或所在企业能提供切合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岗位的企业。
具体工作方案
1. 提供优质招聘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校友(任职)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的招聘服务,及时通知校友(任职)企业关于学校招聘会的安排,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的专场招聘会和大中型双选会;加大校友(任职)企业在毕业生中的宣传力度,将校友(任职)企业的招聘信息以专题形式进行重点推送和宣传。如有需要,学校可免费为校友(任职)企业制作招聘海报等宣传材料。
2. 优先推荐毕业生
针对校友(任职)企业的用人需求和招聘条件,学校优先推荐毕业生或实习生,提高选人效率,降低招聘成本,做到选人精准化。
3. 提高企业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模式,将校友(任职)企业的简介、招聘需求等相关内容提前发布至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微信公众号及校友网上做免费宣传并推送给毕业生。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微校友企业,学校会在校友会公众号做专栏推送,协助校友企业做品牌形象等市场推广,促进校友企业的有序发展。
4. 给予适当的招聘差旅补助
可为回校开展招聘工作的校友提供适当的差旅补助,以及在校招聘期间的工作餐饮,补助标准由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 拓展交流合作内容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校友(任职)企业,可与学校开展产学研用一体化深度合作。学校与校友(任职)企业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如科研项目、论坛讲座、学生暑期假研修等),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加大校友(任职)企业宣传力度,为校友(任职)企业开展招聘工作提前奠定良好基础,实现双赢局面。
6. 校友反哺助力发展
校友分布在各行各业,了解行业、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及前沿资讯,二级学院要积极邀请校友回母校开展校友讲座、创业经验分享会、企业文化论坛等活动,多方凝聚校友力量开展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及创新创业教育,培育我校学生的企业家精神。
7. 其他
对于多年来积极回校招聘毕业生且招录人数较多的校友,可由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授予“突出贡献校友”称号进行宣传和表彰;对母校就业创业工作有切实推进作用的校友,可聘为“大学生就业导师”或“大学生创业实践导师”。
为更好地服务校友(任职)企业,学生处和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委派指定专人对接校友,保障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北服校友会:吴老师
微信: vvv514vvv
电话: 18515104432
北服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李老师
微信: 15010606656
电话: 15010606656
学生处、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