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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安全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3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依据《北京服装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内未经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器,不得超负荷用电。

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掌握防火器材使用方法,对防火器材及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厕所、院内等处焚烧垃圾。

三、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夜间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楼留宿。

五、办公室最后一人外出时,需确认屋内全部电器处于关闭状态,门窗处于闭锁状态。

六、电脑、电话严格按规定走线。

七、不得违章装修,改变房间用途。

八、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在过道内堆放物品。

九、凡违反本规定或《北京服装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且经劝阻无效者,即联系校保卫处进行处理。

附:保卫处电话

综治办公室:64288297  消防办公室:64288299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全负责人续延:18612009230  安全员刘修瑀:199373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