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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分支机构设立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3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分支机构设立及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校友会工作,根据具体需要和条件设立校友会分支机构。校内以院系为单位设立校友会分会,校外分为以地区为单位设立的地方校友联谊会,以及按行业设立的行业校友联谊会。

一、分支机构设立

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按照《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章程》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提供下列文件,报经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审查通过:

1)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

2)主要负责人简历。

二、分支机构的主要任务

1)开展校友联谊活动,加强校友和学校、校友间的联系和交流;

2)开展校友和学校、校友间在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组织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育开发、师资培训等活动;

3)维护本会和广大校友的合法权益,加强校友的和信息交流,配合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就业推荐、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等活动,扩大母校的影响力;

4)协助搜集校友对学校发展的建议,筹措校友基金,支持母校(学院)的发展和校友活动的开展;

5)代表学校接受校友对学校的捐赠和资助;

6)举办有利于社会、有助于学校、有益于校友的其它各项活动;

7)开展诚信建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适时组织会员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分支机构的管理

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由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来承担。分支机构必须遵守《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章程》,接受其领导和管理。可依照《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在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的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对分支机构的发展、监管、协调、服务等的归口管理。

北京服装学院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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